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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輝達確定落腳北士科T17、T18,北市府昨初步與新壽協商「分手費」,除將返還新壽已繳的32億多元,也談到幾筆較大「成本」,初估約8億元,市府預估合意解約「分手費」將如同先前估算的40億元左右,下周雙方還會進一步協商。
	台北市長蔣萬安前天在議會宣布輝達總部確定落腳T17、T18後,新壽昨天就和北市府協商合意解約的成本。據了解,協商中新壽提出的成本包括先前付出去的設計費、監測費、專案管理服務費和稅金,依慣例稅金應由北市府出,不過當初合約中已轉嫁給新壽,市府將返還。
	依照協商結果,新壽提出的成本與北市府先前估算的8億元差不多,加上新壽先前繳交給北市府的金額,包括權利金已繳29.93億元,地租2.8億元、履保金3.6億元,總計36.38億元。不過其中3億元是支票,所以扣除,「分手費」應與市府先前預估的40億元差不多。
	協商中新壽未提出實際的憑證,加上新壽還有幾個較小金額比較不確定,北市府與新壽約定下周再協商。
	國民黨市議員游淑慧說,市府接下來的工作包括如何與新壽開啟解約談判、計算解約成本、退錢、點交收回土地、道路都市計畫變更、整併T17、T18、重新計算權利金、專案設定地上權給輝達等,後續程序都是北市府的工作,包括啟動都市計畫變更等,市府應成立專案小組多頭並行,在2、3個月內盡快將計畫送到議會審查,並與輝達完成法律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