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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大金融商機 金管會擬鬆綁DBU

金管會全面檢討OBUDBU銷售商品限制,投資人的選擇可望更多。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金管會全面檢討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與國內的外匯指定銀行(DBU)銷售商品限制,尤其OBU可銷售的商品擬開放在DBU賣,包括放寬境外結構型商品連結標的限制、境外基金範圍,及調降外國債券信評條件等,投資人的選擇更多,並有助擴大金融業商機。

 

目前境外結構型商品連結標的限制,包括不能連結國內有價證券及台股指數相關商品等,業者表示,未來若能開放連結台股等國內有價證券,也有助挹注台股資金。

 

為落實金融發展行動方案中的打造國際理財平台,金管會正全面盤點OBU及DBU商品銷售及業務限制,檢討後的開放措施,可能採逐步方式,先對總資產一億元以上的高端客戶開放。

 

知情官員表示,金管會這段期間已蒐集國外資料,並聽取業者意見,目前業者反映最多的主要有三大類,包括境外結構型商品連結標的限制太多,希望能放寬;基金商品範圍可以擴大;及以信託方式銷售的程序可以簡化等。

 

官員指出,OBU商品及業務規定雖然也在檢討範圍內,但因OBU限制相對少,較多的開放重點可能放在OBU已經可以做,但DBU還不能做的商品或業務,如果DBU也能開放,國內投資人不用跑到海外,在國內就可以買得到。

 

目前已知的檢討項目,包括第一,檢討境外結構型商品連結標的限制。根據現行境外結構型商品管理規則,銷售給專業投資人的境外結構型商品,不能連結國內有價證券、台股指數及其相關金融商品,也不能連結台幣利率及匯率指標等。若是賣給一般投資人的商品,連結限制更多,包括不能連結大陸有價證券、人民幣匯率等。不少業者反映,連結標的限制太多,像香港、新加坡都沒限制這麼多。

 

第二,檢討DBU可以銷售的境外基金商品範圍。官員表示,現行規定,OBU可以銷售的境外基金幾乎沒什麼限制,但DBU規定較多,例如境外基金必須成立滿一年,才能申請來國內銷售等,業者都建議檢討。

 

第三,檢討DBU可以銷售的外國債券信用評等條件。官員表示,現行規定,在OBU銷售的外國債券幾乎沒什麼信評條件要求,但DBU信評條件要求相對嚴格,將一併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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