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details

被控內亂罪首謀 尹錫悅遭韓檢求處死刑

南韓前總統尹錫悅。美聯社

韓聯社報導,南韓特別檢察官小組十三日以內亂罪首謀為由,求處前總統尹錫悅死刑。

南韓特別檢察官趙垠奭團隊在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提出上述量刑請求,事由是尹錫悅二○二四年十二月違法實施戒嚴,指稱他領導內亂,試圖通過控制司法和立法機構來維持權力。

根據韓聯社報導,檢察官朴億洙在庭上表示,尹錫悅背棄憲法、罔顧職責與使命而實施戒嚴,出動軍警占據國會大樓和選委會,企圖對個別媒體辦公室斷供水電,「實屬破壞憲法秩序的重大事件,史無前例」,但被告卻不曾反省檢討。

檢方說,尹錫悅涉嫌與前國防部長官金龍顯等人合謀,宣布違憲、違法的緊急戒嚴,企圖擾亂國家憲政秩序並製造暴亂。他不但涉嫌動員戒嚴部隊和警力封鎖國會,妨礙國會就解除緊急戒嚴進行表決,還企圖逮捕或拘留國會議長禹元植、時任共同民主黨黨首李在明、前國民力量黨首韓東勳等政界人士,以及中央選舉管理委員會的工作人員,犯罪情節極其惡劣。

韓聯社報導,檢方提出求處死刑時,尹錫悅在被告席上露出一絲淡淡的微笑,旁聽席上一些尹錫悅支持者則大聲咒罵。

另外,檢方也宣布同案其他幾名被告求刑,檢方請求法院判處前防長金龍顯無期徒刑,國防情報司令部前司令盧相元卅年有期徒刑,警察廳前廳長趙志浩廿年有期徒刑,首爾地方警察廳前廳長金奉植則被求刑十五年。

南韓刑法規定,對內亂首謀的法定刑僅三種,即死刑、無期徒刑與不得假釋的終身監禁。南韓國內早有看法認為,鑒於尹錫悅涉案情節嚴重和毫無悔意等原因,應求處死刑。另有看法認為,死刑可能引發的社會影響與法官可能的實際量刑結果,求處無期徒刑較妥當。

根據韓媒報導,外界預料本案一審將於二月宣判。

尹錫悅成為南韓史上第二名遭求處死刑的前總統,過去南韓僅有全斗煥因一九八○年光州事件動用軍隊鎮壓市民示威、涉嫌內亂首謀罪而被求處死刑。全斗煥一九九六年一審被判死刑,上訴後改判無期徒刑,一九九七年被時任總統金泳三赦免。

國際特赦組織已將南韓歸類為實質上廢除死刑國家,自一九九七年以來南韓從未執行死刑。

 

沒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