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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城中城惡火敲響警鐘 奪46命燒出管理問題

二○二一年高雄城中城大樓失火,共造成四十六人死亡,是高雄市歷年最慘重的公安事故。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大樓滿布濃煙,貿然逃生很危險,請用濕毛巾堵住門縫,安心地在屋內避難待援;濃煙是最大殺手。」四年前,高雄城中城大樓大火,雖許多住戶聽從一一九人員的建議保住性命,但仍釀四十六死、四十三傷,是一九九五年台中衛爾康西餐廳大火以來,台灣傷亡人數最多的火災。

「自救」是每位住戶可以做到的事。專家提醒,住大樓要有風險意識,了解環境危險點,養成「見火就逃、見煙就躲、不往濃煙處跑」的觀念,為自己的安全做好準備。

「鹽埕埔,城中城大樓火燒,快派人搶救。」二○二一年十月十四日凌晨二時許,急促的報案電話塞爆高雄市消防局一一九救災救護指揮中心,值勤員深知大樓的「複雜」,同步派遣多個消防分隊趕往,但仍造成四十六死、四十三傷。

這場惡火是一九九五年台中衛爾康西餐廳六十四死、十一傷火警發生後,台灣傷亡人數最多的火災,不但上了國際媒體,更燒出老舊大樓消防設備不符規定、未設管理委員會致疏於管理的老問題。

一九七八年竣工的城中城大樓,地下二層、地上十二層,一至六樓是商場、電影院、冰宮,七至十一樓是商辦,十二樓是餐廳。隨著商圈轉移,鹽埕區逐漸沒落,商辦被分戶成了約七坪大小的小住宅,其餘樓層荒廢。

小住宅月租金三千元左右,入住的一二○戶多為中高齡或行動不便的獨居弱勢者,他們彼此「弱弱照顧」,鄰居相處融洽,但因缺乏管理、環境髒亂,被稱為「高雄第一鬼樓」。

意外發生前的一樓,還有二手電器行及骨董店營業,其餘閒置空間則常有街友聚會。綽號「豆花阿姨」的婦人黃格格,常與幾名好友在骨董行後方、木板隔間的「空屋」喝酒、打牌,最後索性把它當成「住處」。

那一晚,黃格格又在住處喝酒,她質疑郭姓男友在外有女人,罵走對方後又連傳十八通語音訊息指責欺騙感情,因不見郭回訊,氣得傳出「要瘋就陪你瘋」訊息後,將驅蚊用的沉香灰燼倒在沙發後離去。不料,星星之火在四十分鐘後引發閃燃大火,延燒數十輛機車,大火、濃煙順著安全梯、電梯、電扶梯向上竄。

「大樓滿布濃煙,貿然逃生很危險,請用濕毛巾堵住門縫,安心地在屋內避難待援。」多名住戶聽從消防人員的建議保住了性命,但許多冒險逃生者在樓梯間遭濃煙奪命。

「雲梯車成了接體車」的悲慘畫面,讓經常面對生死的消防員不禁難過落淚。消防員說,大樓濃煙密布,伸手不見五指,又因格局複雜、走道堆著雜物,搜救比想像中困難,「我們在浴室、樓梯間、走廊發現罹難者,幾乎都是被濃煙嗆死的」。

消防單位會同專家勘驗火場,發現防火門、廢棄電梯門早被拆走變賣,一樓穿堂有五十多輛機車燒毀,火沒燒到七樓以上,但電梯井及安全梯間猶如「煙囪」,濃煙是最大殺手。

高雄市長陳其邁率三位副市長鞠躬致歉,承諾檢討全市老舊公寓大樓,時任高雄市消防局長李清秀、工務局長蘇志勳請辭負責,兩單位中高階主管十三人記大過、記過或申誡處分。

監察院調查,高雄市政府放任一樓歇業商場違規停放大量機車、未能察見防火門缺損及防火區劃破壞、未積極輔導成立管委會,且消防檢查流於形式,內政部亦疏於督導,糾正高雄市政府及內政部。

檢方依四十六個殺人罪嫌起訴當年五十一歲的黃格格,求處死刑。一審認定無殺人故意,以放火罪判無期徒刑;高雄高分院認為,台灣司法心理學會鑑定黃格格性格衝動、報復心強、同理心低,「縱火是為報復洩憤」,即便無殺人直接故意也有殺人不確定故意,但未符「情節最重大之罪」,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去年一月廿五日,最高法院駁回上訴,無期徒刑定讞。

遭遇火劫的大樓經鑑定不適合再居住,高雄市府首創「公益性跨區區段徵收」模式,拆除大樓闢建為公園,再興建社宅安置受災戶,但工程統包公司因財務危機停工,今年十月卅一日才再度辦理評選,並順利發包。

台灣許多老舊商辦大樓未設管委會,公共區域無人管理、安全設施也沒更新,衍生火警等治安問題。內政部一九九五年修法,卻因採取分區、分級、分層輔導管理,截至城中城大火發生時,全台一萬八千多棟老舊商辦僅輔導完成九千多棟設置管委會。後來立法院修正「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及「消防法」、「建築法」,被認定有危險之虞的公寓大廈限期成立管委會或推選管理人負責,未成立者每戶最高處以廿萬元罰鍰,並可按次處罰。

沒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