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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劃法公式錯誤 卓揆要立院自行解決

記者邱德祥/攝影

 

行政院昨天分批與地方政府共商財劃法與事權等議題,最終定調新版財劃法公式錯誤,立院應自行解決;行政院長卓榮泰表示,立法院要對自己造成的錯誤向民眾負責,請立法院勇敢面對。政院未來會另提出符合民主程序、社會均衡發展的修法。

 

此外,由於挹注地方財源增加,原先地方自治事項的事權,也將優先回歸地方自行負擔並分配清楚。

 

政院也統整昨天縣市首長的兩大提問,首先是公式錯誤,能否不修法,而由政院解釋處理,或是以桃園市副市長王明鉅提供的算式處理就好。

 

台中市長盧秀燕在會中表示,行政院稱「財劃法目前還有三百四十五億元餘額無法分配,是因為修法後公式有誤」,事實上問題不是出在法條,而是算式;按照王明鉅公開的演算方式,若僅用一道算式,的確會產生龐大餘額,若用兩道算式,就能合理分配餘額,各縣市均能受惠。

 

盧秀燕強調,中央若認為有必要修法,應訂出明確的期程,若有足夠誠意,一個月內就可以完成修法,不應無限延宕,否則會影響地方預算編列與建設推動。

 

台北市長蔣萬安在會中質疑,行政院為何當初修財劃法沒有提出版本,行政院從上到下,到各縣市宣講(大罷免)在忙什麼?「答案大家心知肚明、非常清楚」。現在中央談到很多指標,要更細緻討論,請提出版本,下會期列為優先法案。關於事權分配,行政院可更進一步跟地方深入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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