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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災條例涵蓋中南部9縣市 疑漏台東?

台南市議員李宗翰(左二)質疑市政府民政局未告訴各區公所該怎麼做,要求民政局長姜淋煌(右二)、市長黃偉哲(右一)說明。記者周宗禎/攝影

丹娜絲颱風與後續雨勢重創西南部,行政院會昨通過「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條例」草案,經費匡列上限為五六〇億元,納入中南部等多縣市災區的農業設施、電力系統等九項重建項目,草案將送立院審議。行政院長卓榮泰前天為此拜訪立法院長韓國瑜,盼立院不要再加碼、盡速通過。

行政院昨上午公布的草案,災區適用範圍原本僅列台南市、高雄市、嘉義縣市及屏東縣等縣市,經卓揆指示後再納入台中市、彰化縣、南投縣及雲林縣等縣市,範圍由行政院公告,共涵蓋九縣市。國民黨台中立委黃健豪指出,中部受颱風影響也不小,本來條文沒有納入中部,他趕緊抗議後,中部四縣市納入特別條例中。

而適用範圍未列台東縣引發藍委不滿,國民黨台東立委黃建賓表示,行政院記者會原本有宣布台東縣為災區補助範圍之一,但行政院草案卻漏了台東縣,他詢問行政院後,到目前都沒有明確回應,將強烈要求中央必須遵守承諾,將台東納入災後重建條例中,不能漠視台東人的需求與權益。

民進黨立委莊瑞雄昨晚澄清說,台東縣絕對適用特別條例,依據行政院版本「災後重建特別條例」草案「範圍由行政院公告之」,也就是政院依據實際災損情況公告台東為災區,就會自動納入特別條例,他強調「台東人不會被遺忘,中央政府會負起責任」。

草案指出,災區復原重建項目包含農業設施、電力系統、電信系統及有線廣播電視系統、自來水、瓦斯及燃氣設施、家園及公共設施、水利設施、道路及交通、環境衛生復原、社會復原及產業促進等。預算上限為五六○億元。

草案還規範,由各執行機關領取的津貼、補助、救助、慰助金及其他給與,免納所得稅,也不得作為抵銷、扣押、供擔保或強制執行標的;施行期間自生效日至二○二七年十二月卅一日,實施屆滿,得經立法院同意延長。

丹娜絲颱風重創台南,造成上萬戶民宅屋頂損毀,行政院雲嘉南災後復原前進指揮所日前宣布加碼修繕、拆除補助,市府雖有圖卡宣傳,但受災戶到區公所申請卻無法受理,引起民怨。民進黨市議員陳怡珍說,許多民眾反映,無論打電話至區公所或工務局,都無法得到清楚回應或申請說明,資訊嚴重落差,痛批「當局有方案,地方卻無配套」,讓受災戶像無頭蒼蠅一樣。

台南市長黃偉哲表示,市政府設計的申請表單中央不接受,要重新製作。前進指揮所一宣布災後復建房屋修繕、拆除均有補助,為避免造成受災戶困擾,決定先受理登記,待中央確定申請表單格式出爐,再協助受災戶填寫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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