剴剴遭凌虐致死,法官認為保母劉彩萱與胞妹劉若琳有逃亡串證可能,昨裁定羈押禁見,劉彩萱(中)遭羈押上囚車。記者蘇健忠/攝影
一歲男童剴剴去年疑遭保母姊妹虐死案,台北地檢署調查發現保母姊妹在不到四個月內,有諸多凌虐作為,昨依涉犯凌虐兒童妨害身心發展致死、成年人故意對兒童施以凌虐而妨害自由因而致人於死、成年人故意傷害兒童致死三大罪名,起訴保母劉彩萱與其胞妹劉若琳,依起訴罪名,兩人最重可處無期徒刑。
在押的劉家姊妹兩人起訴移審後,台北地院法官以兩人有逃亡、串證之虞,裁定收押禁見。
檢方調查發現,劉彩萱家人中還有四人疑協助滅證,另案偵辦;至於兒福聯盟負責本案的陳姓社工涉嫌過失致死、偽造文書等罪嫌部分,檢方也持續調查中,昨未一併結案。
檢方調查指出,劉彩萱、劉若琳姊妹均為兒福聯盟待出養兒童保母名冊所列、接受兒盟委託照顧嬰幼兒且領有證照的專業保母人員。
劉彩萱經由兒福聯盟媒介,與剴剴的外婆簽署家庭托育契約書,約定自去年九月一日起至剴剴交予收養人或其他停止托育原因發生日止,以每日一千元為對價,在劉彩萱住處全日照護剴剴,費用由兒福聯盟支付。
去年十二月廿四日剴剴因昏迷送醫後宣告不治。因剴剴全身多處有不正常傷勢,醫師通報警方報請檢察官相驗,發現死者四肢、額骨與骨盆因外力嚴重凹陷變形,認定剴剴生前遭虐待,分案調查,劉姓姊妹凌虐幼童的行為才遭法辦。
檢方發現,一歲多的剴剴生前四肢都曾遭綑綁、長時間被逼著以軍人的姿勢罰站、毆打創傷,全身多處外傷、瘀傷,皮下軟組織出血、壞死及血液、組織液鬱積,組織細胞血液灌流不足,因低血容性休克而停止呼吸死亡。
檢警於今年一月九日,拘提劉彩萱到案,她辯稱傷痕都是男童自己撞到、跌倒所致,但因與傷勢不符,遭檢方聲押獲准。檢察官取得劉家外籍看護提供的錄影畫面、以及劉家姊妹通訊內容等證據,查出劉彩萱、劉若琳自去年九月一日起至同年十二月廿三日晚間十時許止,因看剴剴不爽、不滿其家長沒有另外給錢,不僅曾綑綁愷愷四肢、塞入水桶、裸體罰站、撞牆、腳踹、餵食廚餘及以不雅言詞辱罵等,劉彩萱還會分享虐童狀況與心得給劉若琳。
檢方指出,劉姓姊妹施虐,造成剴剴身體因長期綑綁導致四肢變形而不對稱、脖子受撕裂傷、全身多處新舊不同程度鈍挫擦傷、瘀傷、裂傷、大血管塌陷、下門牙缺牙、皮下軟組織出血、壞死及血液、組織液鬱積等傷害。
劉彩萱昨在法庭上承認犯罪,頻說「對不起」,哭訴她很難過、內心譴責很深;劉若琳否認犯罪,兩人都希望交保,但檢方提出過去兩姊妹的對話、及劉家人還涉協助滅證等證據,法官裁定繼續收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