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賴佩璇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昨天判決認定,戶政事務所應准予原民單獨以羅馬拼音文字登記身分證姓名。原住民族政策協會理事長陳旻園認為,過去要求原民用漢字登記族名,是「華語霸權的思維」,讓民眾透過身分證認識並熟悉原民羅馬拼音名字,可視為「雙語教育的開始」。
陳旻園指出,多年來原民皆採羅馬拼音命名,硬要「音譯」成漢字,會出現「望文生義」的困擾,還有原民族人故意譯成各種怪字以示抗議。
以原民會主委夷將·拔路兒為例,族名是Icyang Parod。Icyang 翻成「夷將」,「夷」字會讓人聯想到「蠻夷」的「夷」。而他是阿美族人,阿美族的族名為「個人名+母名/父名」,Icyang是夷將的名字,Parod是夷將父親的名字。但譯成中文後,很多人都稱原民會主委「夷將先生」。事實上,阿美族根本沒有「姓」的概念。
原住民立委參選人Savungaz Valincinan也說,身分證件上登記「撒丰安.瓦林及那」,很多人都稱她「撒小姐」。但自己是布農族人,布農族是「個人名+氏族名」,根本不姓「撒」。且布農族的氏族名會隨著部落的分系一路加下去,有布農族人的傳統名字可以長到幾十字,「一個布農族人的名字就等於一部地誌」,但譯成中文後只剩下長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