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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韓國會表決同意 可逮捕李在明

南韓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領袖李在明831日起絕食,抗議政府多項施政不當。(歐新社) 

南韓廿一日寫下憲政史上兩個重大首例:國會首次表決通過同意當局可逮捕在野黨黨魁李在明,以及建議總統尹錫悅撤換國務總理韓悳洙。由於李在明領導的共同民主黨(下稱民主黨)現為最大在野黨,也是國會第一大黨,在該黨領導高層開放黨籍議員自由投票下,韓聯社等韓媒報導,可能有近卅人倒戈,投下同意抓李在明的贊成票。

最近絕食抗議已逾廿天的李在明,二一四至一五年擔任南韓京畿道城南市市長時,涉嫌濫用職權暗助民間開發商在國有土地開發案中牟利;二一九至二年任京畿道知事期間,涉嫌透過其副知事向南韓最大的內衣品牌裳邦爾會長索賄八百萬美元(約台幣兩億六千萬元);二一九年因違反公職選舉法受審時,另涉嫌教唆證人做出有利他的虛假證詞。

南韓國會議員依法在會期中享有不受逮捕特權,除非國會以簡單多數表決同意逮捕。南韓國會目前共二九八位議員在職,而本屆民主黨擁有過半的一六七席,尹錫悅所屬的執政黨國民力量為一一席。席次排第三的正義黨僅六席,且在南韓政治光譜上與民主黨同屬進步派。

南韓法務部十九日在尹錫悅批准後,向國會提交尋求拘留李在明的同意書,依法在職議員過半出席、其中過半同意即獲通過。根據廿一日無記名表決結果,共二九五人出席,一四九票贊成、一三六票反對、六票棄權及四票無效,勉強通過。

接著法院將審查目前逮捕李在明的必要性。儘管李在明和民主黨高層呼籲黨內同志投反對票,但韓媒研判,恐有廿九位黨籍議員倒戈投同意票。

廿一日還有李在明支持者企圖闖入國會抗議,警方為此部署大批警力嚴陣以待。

截至廿一日,李在明已絕食廿二天。過去南韓進步派政治領袖曾有金泳三和金大中絕食抗議,之後兩人先後當選總統。去年三月總統大選,李在明代表民主黨對決代表保守派的尹錫悅,最後兩人得票率均未過半,僅相差點七三個百分點。

另外,南韓國會廿一日以一七五票贊成、一一六票反對及四票棄權,通過建議撤換韓悳洙。這項民主黨發動的提案無拘束力,外界預料尹錫悅將予以否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