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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器捐救8家庭 母獲換腎優先權

戴金泉(左)聽亞東醫院醫師徐愷翔(右)說明女兒戴淇米器捐幫助苦等五年腎友,直說「女兒的大愛很值得」。記者王慧瑛/攝影

 

台灣超過八千人苦等換腎,一等十年是常態,有些人等不及就過世。器捐移植登錄優先權制度上路近九年,家人曾器捐就可讓配偶或三親等親人取得器捐優先權,新北市女子戴淇米近日車禍過世,捐贈器官挽救八個家庭,也讓受腎病之苦多年的母親,有機會在數個月內換腎。

 

卅一歲戴淇米本月廿二日晚間騎機車返家途中撞到路旁突然打開的車門重傷,醫師評估救活恐成植物人,父親戴金泉悲痛中決定放手,讓女兒遺愛人間,於廿四日陸續捐出心、肺、肝等八項器官。

 

戴淇米生前曾想捐腎給洗腎多年的母親,當時戴母認為女兒還沒結婚生子,捨不得女兒受罪而婉拒。器捐手術前,親友主張將淇米的腎臟移殖給媽媽,但亞東醫院腎臟科醫師徐愷翔評估後憂心排斥,臨時檢查恐來不及,最後移殖給等待器捐五年的中年男腎友。

 

戴淇米器捐讓受腎病之苦的母親享移殖優先權,徐愷翔估計幾個月內就可等到合適腎臟。亞東醫院器捐社工師丁貞嘉說,器捐移植登錄優先權制度上路近九年,提出親人曾器捐資料到醫院註記,受贈排序可提前,器捐者留給家屬的無價禮物是重生希望。

 

「米米,妳的大愛救了八個家庭,也有機會讓媽媽重拾健康。」戴金泉感慨女兒用另種方式孝順媽媽,他希望這種「粗心殺人悲劇」不要再發生,也希望政府加強宣導,將開車門的方式列入駕照考領重點項目。

 

新北市卅八歲女子林筱嵐洗腎八年,丈夫「小胖」去年十月腦溢血,在加護病房一周後過世,她為丈夫捐出肝臟;她與丈夫道別時說「老公,你要幫我找一顆漂亮的腎臟喔。」

 

今年二月底,她送出丈夫器捐資料,因優先權僅三天即接到新店慈濟醫院通知配對成功。腎臟移植半年來恢復良好,她摸著左下腹換腎疤痕說「這顆腎比一般成人的大一些,可能是丈夫特別幫我找的;這是愛的印記。」她說,丈夫的愛化為新腎,時時刻刻陪伴著她,也給她新生的勇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