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魚刀被當武士刀 檢不起訴卻沒收

圖/張姓廚師提供、本報資料照片

 

彰化縣知名日式料理店張姓廚師去年從日本網購一把「御庖刀」,海關查扣送驗認定為武士刀,被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送辦;張出示照片強調該把刀是生魚片專用的廚刀,雖獲桃園地檢署處分不起訴,但檢方聲請沒入刀具獲准。張提抗告並申請返還,強調刀具出自日本名家之手,不捨因誤解而被查扣銷毀。

 

張姓廚師表示,這把刀在去年九月由匿名藏家釋出,他在網站標得後,郵遞來台。桃園機場的海關開箱查驗,懷疑為管制刀械,送交桃園警方鑑定。桃園市警局鑑定發現該把刀刀刃長度超過卅五公分、刀柄長度也超過十五公分、且單邊開鋒,屬管制的武士刀,因且未事先申請,屬違禁物,查扣該把刀並將張送辦。

 

桃園地檢署調查認為,張是廚師、網路照片註明該刀是處理「刺身」專用廚刀,張若有不法犯意也不會留真實姓名和地址,可見張沒買賣、運輸武士刀的嫌疑和動機,今年三月間處分不起訴,但因刀具被認定是武士刀,檢方因此聲請沒收。桃園地院七月間裁准沒入刀具,張認為無理,提起抗告。

 

張姓廚師表示,桃園警方已接受他為了切生魚片才進口刀具的理由,但卻沒改變進口魚刀就是武士刀的鑑定結果,因此提出抗告。他說,武士刀是雙面開鋒、刀莖粗厚,魚刀刀莖較細且單面開鋒,另外,魚刀單側刀身略凹、另側刀身下半面內斜,與武士刀有明顯區別,況且若想買刀當武器,管道多的是,沒必要冒險進口。

 

銘傳大學犯罪防治系主任章光明表示,台灣禁止民眾持有致命性槍枝、刀械,警政署保安組會邀專家學者組委員會從客觀角度討論哪些槍枝、刀械屬違禁品,但若能增加公正第三方就個案作個別認定,會讓鑑定結果更具公信力。他認為,目前法律條文足以規範,但執行層面需要調整,認定也不宜太寬鬆。

 

立委楊瓊瓔表示,當事人是廚師、又稱刀具名師打造,若查證屬實,實務上該考慮發還,不宜貿然沒入銷毀;管制刀械有必要,鑑定可考慮專業及工藝技術,要跟得上時代腳步。她說,槍械殺傷力更勝刀具,槍枝在原住民打獵是有一定的保障,槍械尚有依其用途為區分,刀具卻不依用途區分,警政署應召集相關單位研商,不應僅以外觀決定是否屬管制刀械。

 

明道大學餐旅管理系教師潘岱儒有一個裝四把慣用廚刀的刀箱,出台比賽提此刀箱入出境從沒被阻攔。潘岱儒說,看照片難以判斷刀的屬性,專業廚師也不會買武士刀當廚刀,建議建立公正第三方參與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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