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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機車不禮讓行人新法挨轟太嚴苛 交長急喊卡

警政署祭出行人站上斑馬線車輛就需停等的執法標準,因反彈過大緊急喊卡。專家表示,只要透過改善號誌,就可大大降低人車衝突。記者曾學仁/攝影

 

為擺脫行人地獄惡名,交通部修法提高未停讓行人罰鍰。配合新法六月卅日上路,警政署在前天公布配合執法原則,行人只要踏上斑馬線,不論遠近,車輛都須停讓,違者最高開罰六千元,還要接受道安講習。但標準一出,引發民眾反彈,質疑標準太過嚴苛,行人地獄恐成行車地獄。交通部長王國材昨緊急喊卡,將於下周針對執法原則再討論,希望配合六月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上路實施。

 

交長坦言執法方案不合理

王國材坦言,執法方案過於嚴苛、不太合理,且影響車流順暢甚鉅,前晚與內政部長林右昌、警政署長黃明昭討論後,決定暫緩實施,下周一會再針對保護行人執法依據進行討論。

 

現行未停讓行人執法標準為車輛與行人間隔約三公尺須停讓,但距離界定常出現模糊地帶,配合道交條例修正,提高不禮讓行人罰則,警政署也擬定新的執法標準,斑馬線上不論距離行人遠近,車輛皆須停讓。前天公布後卻引發民眾論戰,不僅駕駛認為過於嚴格,痛批政府「搶錢搶瘋」,就連行人路權團體也認為矯枉過正。

 

修改朝分隔島、線做區隔

王國材昨表示,此為警政署與交通部討論的執法方案之一,但確實過於嚴格。他表示,過去執法是以行人距離車輛三公尺內須停讓,後來發現很多車輛開很快,距離四、五公尺還是很危險,希望標準嚴格一點。不過斑馬線有分為「近端」跟「遠端」,若在較寬馬路,要求遠端有行人踏入,就要停讓不太合理,初步修改方向可能會以「中央分隔島」或「中央分隔線」區隔範圍,討論執法空間。

 

交通部路政司長林福山表示,初步規畫會以斑馬線長短做區分,達一定寬度且有號誌的路口,以中央分隔島或中央分隔線區隔,行人進入距離車輛較近的「近端」範圍就須停讓;但針對小路口或無明顯號誌等路口,則仍以行人踏入斑馬線就須停讓為標準。

 

對於禮讓行人執法標準朝令夕改,消基會交通委員會召集人李克聰說,互相尊重的交通禮讓文化,需要空間與時間,而不是一下子嚴格執法。如今為了禮讓文化而建立的法規,卻因規則訂得太僵化,反而引發駕駛、行人對立,交通效率也受到很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