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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貪遭訴 林姿妙喊政治追殺

宜蘭縣長林姿妙遭檢方起訴,直言下周要登記参選之前起訴,分明是政治追殺,9月1日上午9點會去登記。記者戴永華/攝影


檢廉偵辦宜蘭縣政府、羅東鎮公所涉弊案昨天偵結,地檢署依貪汙、偽造文書、財產來源不明罪、洗錢等罪嫌起訴十五人,包含縣長林姿妙、四個縣府局處長共十名公務員及林姿妙女兒林羿伶等。檢方指出,林姿妙有逾七千萬不明財產,向法院求處重刑。


另針對先前傳出的羅東鎮土地徵收案、宜蘭縣府人事疑涉不法等案,檢方以查無不法簽結,但對相關人員是否涉行政疏失,送請監察院調查。

林姿妙表示,被起訴並不意外,但感到心痛委屈,檢方選在她日前公布民調領先、下周要登記參選之前起訴,分明是政治追殺,很遺憾「地檢署再也不是公正客觀的機構,已經成為政治打手」,即便未來證明她是清白的,到時候選舉已經結束,遲來的正義有用嗎?

宜檢偵辦起訴分四部分,一五五八地號土地違法農地農用及免課徵土地增值稅案、九八地號土地臨時性建築物延長使用、林姿妙與張桂綾特殊洗錢案。

檢方表示,林姿妙為一縣之長,為繼續使用九八地號土地上臨時性建築物,所以圖利地主免繳土地增值稅,且放任不具公職身分的女兒林羿伶,召喚縣府一級主管進入縣長官邸下達指令,公私不分,破壞體制,向法院求處從重量刑。

檢方說,曾任宜蘭建設處代理處長的吳朝琴自首九八地號土地違法核准延長使用並供出林姿妙等人涉案,求處免刑;農務科長吳東原、農業處長康立和偵查中自白,求處減刑。

檢方起訴指出,一五五八地號於二○一六年因農地未作農業使用,遭縣府裁罰列管,且未於限期改善。陳正勲出售其妻部分持有土地,為求減免一一二萬元土增稅,以同為地主劉石純名義,向羅東鎮公所申請農地農用證明書,經時任經建課長趙竑勳、課員黃耀智核發。

財稅局羅東分局二○一九年發現有異,陳正勲與劉石純為維持免課徵土增稅找上林姿妙,林承諾此事,以換得劉石純續行無償出借九八地號的土地給林使用。

吳朝琴獲指示邀集財稅局、農業處、建設處召開跨局處會議,達成維持免徵土地增值稅目的,並推動宜蘭縣臨時性建築物管理辦法修法通過,讓九八地號土地臨時性建築物延長使用,作為競選總部之用,免去拆除及重新搭建約二百四十萬元不正當利益。

藍營批評檢方「張冠李戴」,林姿妙二○一八年七月租用競選總部土地,根本還沒發生同年十月的土地增值稅問題,怎能未卜先知?林姿妙選舉後未使用這塊地,且前任縣長就已推動修法,審查小組六名成員皆專業人士。

檢方指出,林姿妙及其助理張桂綾涉嫌洗錢,林姿妙依進出現金百分之一至三為對價,租用或無償借用多人帳戶,再由張桂綾處理帳務。林姿妙任羅東鎮長、宜蘭縣長迄今,每月收入為十五萬元薪資及三萬元租金,財產七千八百四十四萬九千元無合理來源,且與收入顯然不相當。

林姿妙由國民黨議員陪同開記者會,公布債權債務明細,議員黃琤婷說,以債養債哪來洗錢?借錢還錢,哪有什麼收入顯不相當?硬把利息解釋成人頭帳戶,把借款當成不正當財產來源,哪來人頭帳戶?根本羅織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