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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國女大生遭性侵擄殺案 梁嫌「再犯率逾五成」判死

犯下性侵、殺害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女大生案的男子梁育誌(中),一審昨以五大理由判決死刑。本報資料照片

男子梁育誌被控前年隨機強擄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大生性侵、殺害棄屍案,橋頭地方法院審理後,昨天以梁是預謀犯案、手段殘忍、再犯率超過五成、對社會危害大且未見悔意等五大理由,依強制性交而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可上訴。

在押廿九歲的梁育誌昨被提訊聽判,聽到被判死刑時,態度平靜。在馬國的鍾母得知判決結果,哽咽受訪表示,後續還有二、三審,希望能維持原判。

判決指出,住高雄市阿蓮區的梁育誌家中排行老二,二○一二年起陸續犯下六起女性內褲竊案;二○二○年九月卅日,他開車到位於台南歸仁區性侵一名女學生未遂,之後又變本加厲,密集且長期間潛伏在當地高架橋下便道,預藏麻繩圈、望遠鏡等預謀犯案。

隔月的十月廿八日晚間八點多,他又停車在橋下觀察現場狀況及挑選下手對象,看到當時單獨行走、準備返回宿舍的鍾姓女大學生,便尾隨在後、強行壓制性侵,在長達七十分鐘的綑綁性侵過程中,用繩圈勒死鍾女。

隨後梁在現場抽了菸,把死者拖上車,在高雄、台南間繞行,還取走鍾女身上財物購物,以鍾女手機抵充加油費,於案發隔日下午三時棄屍阿蓮區大崗山路旁。

合議庭審酌犯案經過、死者解剖報告及梁的精神鑑定結果,發現梁在犯下性侵、殺害鍾姓女大生前,還先上網學習上吊結等犯案手法,認定全案屬於預謀且有計畫的犯罪,並非臨時起意;根據死者身上大面積傷勢,頸部被深壓程度,很快就陷入昏迷而失去呼吸心跳,但梁卻不顧鍾女生前的反抗、求饒,仍以凶殘手段性侵、勒死她。

此外,根據精神鑑定結果,梁屬性犯罪再犯率為最高的高危險等級,即使判處無期徒刑,但在假釋回歸社會後,再犯性犯罪或暴力犯罪的機率仍超過五成;包括十五年後再犯性侵害犯罪比率高達百分之五十二,再犯其他暴力犯罪也達百分之五十九。

由於在鑑定過程中,梁的態度防衛,不願敞開心扉與家人溝通,難以期待他可真誠面對行為造成的錯誤,就連有親友、父母關懷下,都能從偷竊內褲進化到隨機強制性交、殺人重犯,若服刑廿五年後,他才五十多歲,到時沒有父母管束、家庭羈絆,再犯率仍高達五成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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