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開一禁」惹議 加熱菸納管本會期闖關
「菸害防制法」長達十四年未修訂,預計立法院本會期討論最新修正版本,目前預計朝向禁電子煙、開放加熱菸,但一開一禁諸多爭議,備受專家質疑。記者杜建重/攝影
電子煙、加熱菸等新型菸品充斥,目前無法可管,「菸害防制法」長達十四年未修訂,預計在立法院本會期討論最新修正版本,擬禁止電子煙,開放加熱菸。專家指出,一開一禁諸多爭議,目前許多地方訂有自治條例禁止新型菸品,一旦政院菸防法版本通過,地方縣市自治條例將立即失效。
蔡政府第二任期以來,開放加熱菸恐是繼美國萊豬、日本福食後,第三個政府「底線倒退」的政策。
目前全台有十一個縣市訂定自治條例,以不同程度禁止新型菸品,包括新竹市、高雄市、台中市、宜蘭縣、桃園市、嘉義市、新竹縣、嘉義縣、台北市與新北市更是「雙禁」,同時禁電子煙、加熱菸,不得製造、輸入、販賣、展示及廣告,新北則是全台唯一納管加熱載具的縣市。未來恐因母法通過,無法針對菸商管制。
另外,行政院版「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中,第七條規定業者輸入前應向主管機關申請「健康風險評估審查」,核定通過後始得為之。未來若修正草案通過後,將由專家訂定健康風險評估標準,菸商必須通過評估才可製造及販售。
目前紙菸上市並未經過衛生主管機關審核,台大醫院家庭醫學部主治醫師郭斐然直言,若讓菸商通過健康風險評估,政府等於幫菸商一把,給予加熱菸「國家認證標準」,形同政府為菸品背書。
且現行修正草案雖稱列管加熱菸,但無明確規範如何管制「菸草柱」及「加熱載具」。郭斐然比喻,加熱菸的菸彈與加熱載具,好比「槍與子彈」,分開無法傷人,合體就會致命,若載具不列管,廠商可廣設實體店賣加熱載具,當年輕族容易買得到「槍」,自然想辦法買到「子彈」,日後恐衍生更多問題。
健保署菸害防制組簡任技正劉家秀指出,若「菸防法」通過禁止電子煙、納管加熱菸,縣市仍必須以中央母法為主,不能禁止加熱菸。
至於菸商需要通過健康風險評估標準,劉家秀強調政府是「嚴管」,並非開放;至於載具未納管,劉家秀澄清,健保署是納管「加熱菸」,廠商必須將兩個一組送審,做健康風險評估。
行政院版「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於今年一月提出,已送進立法院等待審議,修法共七項重點,包括全面禁止包括電子煙在內各式類菸品、指定菸品(如加熱菸)須經健康風險評估、菸品容器警示圖文標示面積由百分之卅五增加至八十五、禁止加味菸、禁止吸菸年齡由未滿十八歲提高至未滿廿歲、擴大禁菸室內外公共場所、加重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