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纏訟7年 三中案二審馬英九仍無罪

馬英九涉「三中案」,台灣高等法院宣判維持無罪。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國民黨前主席馬英九、前中投董事長張哲琛、總經理汪海清被控賤賣中視、中廣、中影股權與舊黨部大樓,台北地檢署二○一八年依證券交易法等罪起訴馬等六人;一審認前立委蔡正元犯刑法業務侵占、商業會計法不為記錄致生不實罪,其餘五人無罪。台灣高等法院昨仍判馬等五人無罪;蔡業務侵占,犯罪所得二億八千餘萬元沒收,處三年六月徒刑定讞,將入獄。

依刑事妥速審判法規定,一、二審無罪,檢察官上訴受拘束,但台灣高等檢察署仍表示將研議上訴。蔡正元另犯商業會計法,高院維持一審判刑六月得易科罰金,此部分仍可上訴。

此「三中案」纏訟七年,高院昨駁回上訴,馬英九感謝司法還他清白,希望他是最後一位受到司法追殺的政治人物。蔡正元則說,會堅守崗位到最後一天,絕不對民進黨有所屈服或讓步,「跟他投降,免談!」

馬英九辦公室指出,本案由民進黨發動,特定媒體與檢調人員配合追打多年,結果是證明馬英九的清白,沒有一毛錢流入自己口袋;過程中,時任黨主席馬英九一再要求一定要合法,也實現國民黨退出媒體的承諾,最重要的是國民黨身為當事人,也不認為利益受損。

馬辦表示,令人遺憾的是,這麼清楚的事情,民進黨卻追殺逾十年,浪費司法資源,徒增社會內耗;而看到民進黨依然故我,還在以司法手段整肅追殺政敵,讓人搖頭嘆息,社會各界應站出來,反對民進黨再用「東廠」手段,迫害政治對手,破壞社會信任。

蔡正元則表示,馬英九時代已經兩度不起訴,到了蔡英文當政,又因檢察長邢泰釗是蔡英文的人,二○一七年突然間起訴。檢察官也不忌諱,要他「咬馬英九賤賣黨產」就沒事,但他不願意,並告訴檢方,價格是自己開的,所以沒有所謂賤賣黨產的問題,「等於我把這整個事情扛起來」。

本案被告包括馬、張、汪,以及蔡正元夫妻、岳父洪信行。台北地檢署指控馬等三人處分黨營事業華夏公司、中視、中廣、中影股權交易及舊黨部大樓交易不合營業常規。

中視股權交易部分,買家榮麗公司最終依中投所提方案讓步,高院認張哲琛、汪海清未違營業常規。中廣部分,張哲琛、汪海清在與媒體人趙少康談判時,無「未盡談判能力而曲意輸送利益」情事,趙出價是潛在買家最高者。合議庭認為檢方就華夏公司及三中交易案所提事證,無法讓人相信馬等三人有罪。

 


沒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