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季相儒/攝影
行政院昨天針對公務人員權益有兩項重大決定,包括在公告立法院三讀通過停砍年金法案的最後期限前,行政院長卓榮泰昨天正式宣布會副署,但在下周提出聲請釋憲及臨時處分;此外,行政院會也通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法草案,對公務員前往大陸改採全面許可制,其中立委、卸任三年內的縣市長赴陸均須經聯審會審查。
政務委員林明昕強調,外界稱「副署不執行」並非精準法律用語,行政院會在行政權的範圍內,做合法的處置。
至於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法部分,現行公務員赴陸規定,政務人員、縣市首長、相關涉及利益或機密業務的人員,進入大陸地區應經審查許可,簡任十一職等以上的公務員、警監三階以上警察人員等應經主管機關許可後才可赴陸,但政院昨天拍板修法草案,對公務員前往大陸改採全面許可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