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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理專挪用客戶資金 3路並進

銀行行員或理財專員挪用客戶資金案件日益增加,金管會決定出手整頓。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銀行行員或理財專員挪用客戶資金案件日益增加,七年來有高達近六成銀行曾發生挪用,金管會決定出手整頓,要求銀行公會研議防範措施、加強金檢及提高罰鍰等三路並進,全力防堵這類案件,保障消費者權益。

 

根據金管會揭露的資訊,二一二年至今七年多,重大及非重大裁罰案件中,涉及銀行行員或理專挪用客戶資金而被裁罰的銀行,合計有廿二家,幾乎每十家銀行就有六家發生這類案件。

 

知情官員表示,這幾年來,理專挪用客戶款項確實比較多,金管會將採取措施加強防範;立法院財委會今天處理金管會預算解凍案,金管會在書面報告提出三大防範措施。首先是要求銀行公會在五月卅一日前,針對防範行員挪用客戶款項的實務作法訂定規範,做為銀行業參考的指導性規範,並研議將金融業裁罰案件去識別化後,公布在公會會員專區網路,建立經驗分享機制。

 

金管會後續也將要求銀行內部稽核單位,依銀行公會所訂規範,查核執行情形,並報給金管會。官員表示,去年底金管會已找銀行開會,研商如何加強銀行防弊功能,防範理專挪用客戶資金,銀行公會上月初也開會討論,未來將針對避免理專與客戶私下資金往來、銷售非本行商品、自行製作對帳單等不當行為,訂定規範。

 

其次,金管會將加強金融檢查。知情官員表示,挪用客戶資金通常是銀行內控出問題,以往金檢銀行內控時,通常偏重在銀行財務、業務面,未來重點將擺在財富管理及存款業務上,看內控是否訂定相關防範機制,以及是否確實執行等。金管會也將適時發布檢查缺失態樣,要求銀行檢討相關內控制度,加強查核有無類似情形。

 

第三,對於挪用客戶資金案件,將提高罰鍰,以有效嚇阻。官員表示,理專挪用客戶資金案件,通常以內控出問題處罰,以往違反內控規定,罰鍰為兩百萬到一千萬元,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銀行法修正案,最高罰鍰已提高到五千萬元,未來可能罰幾千萬元。

 

除此,也增訂可得採行的處分措施,例如限制投資、命令限期裁撤分支機構、命令提撥一定金額的準備等,應可加重銀行管理責任,有效嚇阻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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