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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寬限?歐盟勉強准許,英國「脫歐二次延期」至10月31日

脫歐二度延期,梅伊再度得到了喘息的機會。 圖/美聯社

 

「我們真心期待,英國別再浪費這『最後機會』。」為了避免英國脫歐的崩潰會波及歐洲大陸,歐盟27國領袖10日晚間「第二度同意」英國首相梅伊的「推遲脫歐申請」——英國正式離開歐盟的「脫歐零時」,將從目前的412號,兩階段順延至1031日。根據英歐雙方達成的「君子協議」,在二度寬限的期間,仍身為歐盟成員的英國「應主動避免干涉歐盟的高層決議」;但英國是否需要依法加入523日啟動的2019歐洲議會大選?英歐雙方則實問虛答地保持「模糊空間」。

 

英國脫歐的進度總節如下:根據英國政府於2017329日啟動的脫離條款《里斯本條約第50條》(Article),英國理當在2019329日午夜11點脫離歐盟。但由於英國國會遲遲無法就脫歐路線達成共識,首相梅伊(Theresa May)與歐盟談判簽訂的《梅伊版脫歐草案協議》,又不斷被國會否決;因此在321日,歐盟才勉強同意英國申請,批准「第一次脫歐延期」,將原本的329日大限,調整為412日寬限。

 

根據321日的歐盟決議,英國國會必須在412日之前通過《梅伊版脫歐草案》,或提出「相應且帶具體方向的可行替代」,歐盟才會同意增加分手緩衝至522日——也就是2019歐洲議會大選前夕;但若英國繼續撞牆無為,那麼到了412日午夜,英國一樣還是會受遭遇「強制脫歐」的結局。

 

然而在「第一次延期」中,英國國會雖然政爭衝突激烈,梅伊首相甚至釜底抽薪、主動提出「辭職交換」來護航《梅伊版脫歐案》。但最後國會除了第三度否決《梅伊版脫歐》外,其他對策爭論基本上完全停滯、毫無實質進展。無可奈何之下,梅伊也只能硬著頭皮,於本周再度向歐盟當局提出「二次延期」的申請。

 

一開始,梅依指要求二度脫歐至630日;但此一時短期延期的要求,卻因歐盟「看不出延期效力」而被回絕。歐洲理事會主席圖斯克(Donald Tusk)、歐盟委員會主席榮克(Jean-Claude Junker)、與德國總理梅克爾(Angela Merkel)都認為:就算脫歐延到630日,英國政壇目前仍無達成共識的可能,因此爭取更長——甚至是一年以上——的延遲時間,對於英國或歐盟才是相對穩定的選擇。

 

但作為另一歐盟要角的法國,則抱持完全不同的想法。法國總統馬克宏(Emmanuel Macron)就認為:脫歐公投距今已將近3年,遲遲無能找出脫歐解答的英國政壇,已染上一種慢性拖延症;就算給英國人再多時間,他們也找不出合理的分手路線,因此法國只願意給英國「最多到6月的極短寬限」,並呼籲眾成員做好「無協議脫歐」的強硬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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