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環保稽查人員定期在台中火力發電廠的放流水抽樣檢測,逮獲汙水的硝酸鹽氮含量多次超標。 記者張明慧╱翻攝
台中火力發電廠燃煤發電空汙引發關注,根據資料顯示,中火不僅空汙嚴重,連電廠廢水也出現硝酸鹽氮超標,最高時是標準值的兩倍;含重金屬的廢水一旦汙染海域,可食用的海藻魚類進入人體,可能致癌。對此台中市政府擬開罰千萬,並令中火一至四號機停工。
但台電昨天表示,台中火力發電廠至今因硝酸鹽氮超標遭罰款一共兩案,罰款金額四十八萬元,遭罰後都有在台中市環保局的限期中改善完成,且複驗合格。台電發言人徐造華估計,若中火一至四號機組同時停止運轉,將瞬間減少兩千兩百MW裝置容量,對備轉容量率的影響落在百分之六到七之間,「對供電的影響很大」。
台中火力發電廠有一到十號機組燃煤發電,在中部製造氮氧化物等的嚴重空氣汙染,近年屢遭各界撻伐,最近傳出連排入海域的廢水都有重金屬超標的水汙問題。
據了解,中火發電排出的廢水中硝酸鹽氮超標,去年即被台中市政府罰款廿一萬六千元,今年一月及三月初又被逮到兩次違規,分別罰款廿六萬四千元、三百零一萬二千元;三月廿一日再度稽查時,中火不僅未改善,超標值更創新高。
中火一到十號機組的廢水共分三個排放口排放,其中五到八號機組排放口,在今年一月、三月被檢出硝酸鹽氮六十八點九毫克/公升及九十一點六毫克/公升,一到四號機組則在三月廿一日檢測超標更達一○五毫克/公升,是標準值五十毫克/公升的兩倍。
環保人士指出,燃煤發電製程中氮氧化物會造成空汙,必須以噴洗式防制設備,把汙染物轉化溶解至水中,廢水形成硝酸鹽氮,也必須再處理過,如果廢水處理設施功能不佳,就可能造成排放水質濃度超高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