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s-details

照顧假補貼 許銘春:不應普遍發給

勞動部長許銘春認為不應普遍發給照顧假津貼。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立法院昨就新冠肺炎紓困條例經十一小時馬拉松式朝野協商,力拚今日在院會完成三讀。然而昨僅就法案名稱、徵用防疫物資給予補償、強化防疫管控作為等條文達共識,但對防疫「隔離假」是否納公假給薪、防疫「照顧假」津貼發放標準等關鍵條文仍有歧見,留待今日表決。

 

因應新冠肺炎疫情衝擊產業,立法院昨就「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草案進行協商,最後保留政院版第三條、第四條和第九條,將於今日院會與其他提案併案逕付二讀,力拚三讀通過。

 

昨朝野協商從早到晚,僅在上午就法案名稱達成共識,以行政院版草案名稱「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為主,納入世界衛生組織(WHO)所定義的名稱COVID-19,並在第一條條文補充說明。

 

針對公、私立醫療機構執行防治、醫療、照護之醫事人員及村里長、警消、清潔工等其他從事防治相關工作人員給予補助或發給津貼;依疫情徵用其生產設備及原物料給予適當補償;防疫期間,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得指示對受隔離者、檢疫者實施錄影、攝影、公布其個資或其他必要防治控制措施等條文,朝野也均達成共識。

 

但在防疫「隔離假」與防疫「照顧假」部分,朝野立委與行政部門意見不同。國民黨團要求「隔離假」應比照公假及給予全薪,「照顧假」也要比照育嬰留停政府給予六成薪補貼;時代力量則主張每日防疫補償金額不得低於基本工資時薪的八倍;民眾黨團則主張明確納入防疫「照顧假」規範,以基本工資換算津貼。

 

出席協商的勞動部長許銘春表示,防疫照顧假的法源依據為災防法,而政府的防疫資源要做有效運用,若在特別條例納入防疫照顧假的補貼,若以八十八萬名有十二歲以下子女的勞工請假,給予每人每日八百至一千元補償估算,需要九十億元左右經費。

 

許銘春認為,武漢肺炎跟當年的SARS疫情不大一樣,目前居家隔離檢疫比SARS期間人數還多,考量防疫資源有限,認為不應普遍性發給照顧假津貼。行政院副秘書長何佩珊解釋,防疫「隔離假」與公假性質不同,不贊同納入公假。

 

除了照顧假、隔離假補貼朝野無共識外,對於請照顧假者仍給薪的企業抵稅優惠額度、以及是否要納入勞工得拒絕赴疫區工作的退避權等關鍵條文,朝野也無交集,待今日表決。

  • 標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