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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逃稅案件 財政部:個人超過1千萬、公司超過5千萬

財政部將修正稅捐稽徵法,針對重大逃漏稅案件加重裁罰。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財政部將修正稅捐稽徵法,針對重大逃漏稅案件加重裁罰。至於何謂「重大」逃漏稅案件?財政部長蘇建榮今(23)日表示,將比照重大欠稅案件標準,個人逃稅1,000萬元以上、營利事業逃稅5,000萬元以上,就屬稅捐稽徵法上的重大逃漏稅。

稅捐稽徵法修正草案預告期已結束,財政部日前提出甲乙丙三案,蒐集各界意見,目前以乙案較有共識,也就是針對重大逃漏稅案件,將裁處六個月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罰金1,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罰金。

民進黨立委江永昌今在立法院財委會質詢財長蘇建榮,詢問何謂稅捐稽徵法草案中所指的「重大」情節?蘇建榮對此回應,雖草案未明訂,但財政部目前將比照重大欠稅案件,也就是以個人逃稅1,000萬元、營利事業逃稅5,000萬為標準。

蘇建榮表示,稅捐稽徵法修法草案預告後還要再修,目前還未報行政院。由於這會期主要為預算會期,若是法案沒審完,屆期不續審的話要重提,因此本會期稅捐稽徵法修法能否順利闖關成功,還得視立法院審查狀況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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