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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G三共遊戲規則 聲聲催

台灣第五代行動通訊(5G)釋照在即,政府首次開放電信業可以「三共(共網、共頻、共建)」,通訊傳播委員會( NCC)上周首次與五大電信業者溝通三共「原則」,要求完成基本建置義務,僅偏鄉可共網,兩家業者共頻頻寬上限為100M。

 

台灣5G頻譜競標進入倒數四個月,攸關5G釋照規則的行動寬頻管理規則修正草案近期出爐,但未列入業界最關注的「三共」規則,NCC僅釋出「原則」,導致電信業者非常擔心。電信業者估算,最快年底可望共頻,但三年內難共網,建議遊戲規則訂清楚,以免產生爭議。

 

電信業者認為,政府開放「三共」,對於相關遊戲規則還沒有明確規定,且在頻譜競標前,業者不能談合作,避免陷入聯合行為,競標後,如果頻譜沒有連在一起,也很難有合作效益。

 

業者分析,5G共網如果僅限「偏鄉」,5G發展的前五年,共網只是假議題,因為大家都知道前三年至五年的5G建設以都市為主,不會到偏鄉蓋網路。

 

至於共頻是各業者認為合作機會大,但也是疑慮較多的方式。有業者認為,共頻原則很寬鬆,共頻合作機率高,最快明年底可看到。也有業者認為,兩家計畫共頻的業者,合計手上的3.5GHz頻寬不可以超過100MHz,如果一家標到80MHz,一家標到40MHz,還要處理多出來的頻寬,徒生困擾。也有業者認為,要合作的業者肯定在競標前有「默契」,恐將影響競標公正性,因此遊戲規則應訂清楚,以免衍生後續爭議。

 

NCC上周召集五家電信業者說明行動寬頻管理規則修正草案,以及「三共」的定義及原則。據了解,NCC表示,業者要合作共頻、共網,要經過NCC審查核准事業計畫書,包含合作計畫以及未來解除合作關係的規畫,就可以合作共頻、共網。

 

NCC強調,共網原則是先完成基地台建設義務,3.5GHz頻段要建設1,000台,28GHz則需建設3,000台,且只有在不超過「全台平均人口密度」的鄉鎮市區才可以共網,大約占全台20%人口及80%的土地面積。

 

NCC對共頻原則,也要求完成基地台建設義務,共用頻寬也有上限,3.5GHz頻段共用頻寬上限100MHz,28GHz為800MH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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